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检测要点
消防应急标志、应急照明
1.标志灯具指示方向应与设计方向一致
2.连续3次操作,灯具应能自动切换
3.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其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
应急照明集中电源
1.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其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
2.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设主电和应急电源状态指示灯,主电状态用绿色,应急状态用红色
3.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能以手动、自动两种方式转入应急状态,且应设只有专业人员可操作的强制应急启动按钮
4.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每个输出支路均应单独保护,且任一支路故障不应影响其他支路的正常工作
应急照明控制器
1.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安装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内
2.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有主、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指示,并能实现主、备用电源的自动转换。且备用电源应能保证应急照明控制器正常工作3h
3.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以手动、自动两种方式使与其相连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状态,且应设强制使所有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状态的按钮
4.当某一支路的消防应急灯具与应急照明控制器连接线开路、短路或接地时,不应影响其他支路的消防应急灯具和应急电源的工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