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券从业资格《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》证券投资基金的利润分配
证券投资基金的利润是指基金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,利润(也称“收益”)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、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,也被称为基金收益。
1.封闭式基金的利润分配
(1)封闭式基金的收益利润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。
(2)封闭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%。
(3)一般采用现金分红的形式。
2.开放式基金的利润分配
分红方式有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转换为基金份额两种:
(1)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,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。
(2)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,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。
3.货币市场基金的利润分配
(1)《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》规定:对于每日按照面值进行报价的货币市场基金,可以在基金合同中将收益分配的方式约定为红利再投资,并应当每日进行收益分配。
(2)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,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。
①货币市场基金每周五进行利润分配时,将同时分配周六和周日的利润。
②每周一至周四进行分配时,则仅对当日利润进行分配。
③投资者于周五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周五和周六、周日的利润。
④投资者于周五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周五和周六、周日的利润。